主旨:有關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61條及63條,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7月26日臺教社(一)字第1070126008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7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091085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修正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及107年6月13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第63條,自107年9月1日施行。
三、檢送修正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61條及63條規定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