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07年7月11日以院臺法字第1070023001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7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087803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