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申請辦法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7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088118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為協助患有心臟病兒童獲得適當照顧與教育並鼓勵在學校課業德智體群美各方面之表現,若有請貴校鼓勵病童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