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落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7年畢業暨夏令季節學生心理情緒自我調適與活動安全預防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5月2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058387號函辦理。
二、時序已進入畢業及夏令季節,學生心理情緒易出現浮動、衍生暴力或其他偏差行為,為有效保障學生安全,除依教育部注意事項宣導外,另請各校落實執行下列注意事項:
(一)落實請假規定,避免肇生危安:時值各級學校應屆學生完成學(統)測、會考,請假人數增加,經常發生長期未到校情況。請各校確依請假規定,檢核學生請假事宜,並做好家長聯繫;另針對長期未到校學生,應適時反向查證、及時實施家庭訪問,以掌握學生動態,確保學生安全。
(二)維護校園安全,溫馨畢業典禮:請各校確依「維護校園安全支援協定書」規定,考量學校校園安全維護需求,協調轄區警分局(派出所)支援學校畢業典禮安全維護警力作業,同時掌握學生心理情緒狀態與妥慎規劃典禮儀程,以防止尋仇或聚眾鬥毆之情事發生。
(三)增強防溺觀念,健康快樂戲水:請學校務必公告轄區「危險水域」,同時透過各項宣導教育,建立學生從事水域運動時的安全認知及自救技能,強化「戲水三不、三要」原則;戲水三不原則:(1)危險水域不戲水。(2)酒後飯飽不戲水。(3)無救生員處不戲水。戲水三要原則:(1)戲水要充分暖身。(2)戲水要同伴在旁。(3)戲水要量力而為。以有效防杜學生溺水事件。
(四)做好情緒管理,健康快樂學習:學校應運用多元生動、活潑有趣的「情緒管理教育」,透過寓教於樂的方式,深化學生善於運用各項情緒管理調適技巧來適當發洩壓力、心理委屈與不滿等,以避免發生情緒失衡、師生衝突或暴力事件。
(五)建立正當休閒,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教育學生培養正當休閒活動習慣,避免涉足出入份子複雜遊憩場所,並積極教育學生認識菸品壞處與拒絕毒品,以免學生對毒品危害及藥物濫用認知不足,導致菸品或毒品對身體的戕害,造成自我及家人之終身遺憾。
三、各校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或媒體關注之事件,請以電話通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校安中心有專責值勤人員24小時服務,專線電話:(04)23302810,傳真:(04)23322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