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訂於107年7月9日(星期一)至13日(星期五)共5天,每日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假靜修國小書香樓2樓辦理。 二、全程參與之教師核予研習時數每場次6小時,5場次共3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