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規劃辦理本徵件活動,鼓勵社會大眾關注並運用多元宣導方式推廣兒少性影像防制觀念,擴大宣導效益及影響力。 |
三、 | 旨揭徵件活動辦法,摘述重點如下: |
(一) | 參賽對象: |
1、 | 國小組:國小學生, 3人以上組團。 |
2、 | 國高中(職)組:國中、高中(職)學生,3人以上組團。 |
3、 | 社會組:年滿18歲(含)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或居留證明者,以個人或組團方式報名參加。 |
(二) | 活動期間: |
1、 | 徵件日期:自113年5月17日起至7月31日23時59分止。 |
2、 | 評選日期: |
(1) | 初選期間:113年8月。 |
(2) | 決選期間:113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