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112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及本縣112年度語文競賽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籌備會決議辦理。 |
二、 | 旨揭競賽請參賽者預先準備,正式計畫日後另函文各校,辦理期程及注意事項分述如下: |
(一) | 報名日期訂於112年6月19日(星期一)至6月30日(星期五)止,比賽日期訂於112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假新庄國小舉行。 |
(二) | 各競賽單位參加各語言各組以1隊為限。 |
(三) | 各隊人數:閩南語、客語每隊5至8人;原住民族語每隊2至8人。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高中三年級應屆畢業生以及112學年度將重新編班者應留意參賽資格。 |
(四) | 競賽員不可同時參加本縣112年度語文競賽複賽各語言各項目,各競賽員不得跨語言、跨項、跨組報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
(五)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完成後列印出報名表並核章,於112年7月3日(星期一) 前連同智慧財產權切結書掛號郵寄新庄國小教務處;文本(採教育部111年文本、自選或自創)應於網路報名時(112年6月19日至6月30日),同步上傳文本(word檔及pdf檔格式各1份),報名完成後,如競賽員因故棄權,競賽單位不得臨時派員遞補。 |
(六) | 本競賽係以選拔全國賽本縣代表隊為目的,倘榮獲本競賽各組第1名,請務必參加全國賽,若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