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第1條及第4條附表一至附表四,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4月16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070012483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4月16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070012483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林秀卿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