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2日臺教師(一)字第1120021407號函辦理。
二、旨案由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本梯次研習課程規劃臺中市、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教師及行政人員參與,參與人員規劃如下:
(一)中小學教師(以非藝術領域教師優先)。
(二)行政人員,包含以下類別:
1、縣市承辦美感教育行政人員、主管與候用校長。
2、學校校長、主任與組長。
三、研習課程資訊摘要如下,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一)研習時間:112年4月28日(星期五)至112年4月29日。(星期六)。
(二)研習地點:國立臺灣美術館(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三)報名方式:教師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課程代碼:3697132),公務人員或無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帳號者請連結至以下google表單(https://pse.is/4rpmmp),填寫報名表。
四、本案屬跨區參與,活動地點於臺中市,除臺中市外之縣市參與人員,將協助補助前60名完成報名之人員住宿費用,住宿地點由活動承辦單位安排(住宿相關規定及需求請詳報名表單資訊或洽本研習承辦人員)。
五、以上未盡事宜或課程相關問題,請逕洽本研習聯絡人:黃湘芸專任助理,電話:02-2896-1000#5273;E-mail:tnuaartis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