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童軍總會107年3月15日童總昌字第107091號函辦理。 二、辦理時間:107年4月3日至4月8日,採一階段露營方式辦理。 三、辦理地點:陽明山童軍活動中心。 四、參加資格: (一)年滿二十歲參加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滿六個月。 (二)履行107年度服務員三項登記。 五、報名繳費方式及報到通知請洽承辦單位臺北市童軍會02-27406110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