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程5公里以上才可支領雜費100元。
2.路程30公里以上才可支領雜費200元。
3.縣外未滿30公里,但達5公里以上,依縣內請領雜費。
4.參加訓練或講習性質之研習會、座談會、研討會、檢討會、
觀摩會、說明會等,不得請領雜費,僅請領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