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
編制內四十歲以上之 教育人員含教保服務人員 。
二、檢查項目包括血液、生化、梅毒血清、超音波、X 光等,
申請人得自行選擇合法設立之公(私)立醫療院所,依補助額度及個人健康狀況篩選檢查項目。
三、補助經費:每次補助以新臺 幣四千五百元為限 ,
低於補助金額時以實際金額申請,超出者由受檢人自行負擔。
四、申請補助及差假,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補助經費以每兩年申請一次為限。
(二)每兩年得核予一日公假參加健康檢查。
教育 人員 含教保服務人員 於寒暑假期間辦理 倘 無法於寒暑假期間辦理,
以不影響學校課務、校務之運作,由機關首長核准調整,惟課務需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