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衛生局110年9月27日彰衛疾字第1100053747號函辦理。
二、查本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訂於本年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依據本年8月28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決議,為避免一旦發生不良事件時無法釐清歸因,接種流感疫苗應與COVID-19疫苗間隔至少7天。復查COVID-19疫苗目前陸續開放接種對象且將持續執行至本年10月以後,接種期程及施打對象與流感疫苗有重疊情形。
三、本縣衛生局已轉知提供公費/自費流感疫苗接種之各醫療院所,接種疫苗後於健保卡黏貼「110年度流感疫苗」貼紙並註記接種日期(樣式如附件)。
四、請貴校辦理各項校園集中接種作業時注意並與合約醫療院所妥善安排各項疫苗接種作業間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