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用「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 說明:依據彰化縣政府11月13日府教學字第1090412120號轉 教育部109年11月1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126278C號函辦理。
有關教學力或不能勝任工作之具體事實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