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檢送「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出入本縣八大類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務必戴口罩」公告乙份,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109年9月14日府授衛疾字第1090329269號函辦理。 二、本縣所轄各級學校非屬旨案所指教育學習場所,惟仍請將旨揭公告轉知所屬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