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中華民國志工總會舉辦「中華民國第二十三屆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暨志工終身奉獻獎表揚」,請貴校(單位)推薦符合條件者參加選拔,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09年7月9日府社工助字第1090241667號函辦理。 |
二、 | 中華民國志工總會訂於109年12月12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假台中市政府四樓集會堂(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舉行第二十三屆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暨志工終身奉獻獎表揚典禮。 |
三、 | 請貴校(單位)就實施計畫之遴選方式,推薦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暨志工終身奉獻獎參加選拔;請貴單位於109年年7月31日前將推薦表件,以掛號方式寄送至本府社會處社會工作及救助科陳雅旗社工師收。 |
四、 | 檢送實施計畫及推薦表格乙份,或請逕至中華民國志工總會官下載專區下載(https://www.tave.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