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09年7月1日府教學字第1090226773號函轉
教育部109年6月28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84128E號函辦理。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陳慧茹小姐(電話:02-7736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