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教育部「各級學校109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如附件)1份,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6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73844號函辦理。 |
二、 | 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各校利用集會加強提醒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 |
三、 | 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
四、 | 另請各校於109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建置與更新緊急聯絡人(首長、業務主管、業務承辦人)資料於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網址:https://csrc.edu.tw/),俾利緊急事件聯繫暢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