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夏『漫』活,創意說『畫』」
109年暑期青少年兒童犯罪預防四格漫畫徵件活動簡章
活動目的:
本活動希望以趣味漫畫徵稿的方式,藉由漫畫特有的聯想、趣味、幽默、誇張的表達方式,引發青少年兒童對犯罪預防相關議題的注意,加強青少年兒童預防犯罪的觀念,進而達到預防犯罪,減少被害之目的。
活動辦法:
(一)主題:以四格漫畫為創作方式,創作內容可從日常生活如何避免犯罪或成為犯罪被害人進行發想,如何達到預防犯罪,減少被害之目的。
(二)參賽資格與組別:
1.參賽資格:凡對漫畫創作有興趣之青少年兒童皆可參加。
2.參賽組別:共分五組,以108學年之在學學籍為準。
(1)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
(2)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
(3)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4)國中組。
(5)高中(職)組。
3.為鼓勵青少年兒童參與本案活動,並增加參賽者之得獎機率,得奬者以不重複得奬為原則。
(三)徵件期間:自109年6月20日至9月13日止。
(四)徵件規格與題材範圍:
1.以圖畫紙四開(39 × 54 公分),格式以四格漫畫為限。
2.作品的構圖、用色、創意及技巧,請自由發揮,以生動活潑之方式表達主題意義及重點。畫面輔以精簡文字而仍能呈現創意之漫畫為上選,請儘量以圖案意象的聯想、誇張、隱喻、比擬來表達情感張力與戲劇情節。
3.題材範圍:
(1)反毒、反霸凌、反詐騙、反酒駕宣導。
(2)人口販運、家庭暴力、網路犯罪、妨害性自主、性騷擾案件。
(3)婦幼及性別尊重、智慧財產保護等人權、生命、法治與預防被害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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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取材可參考:
(1)法務部「MORE法狀元」兒童及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網站(http://tpmr.moj.gov.tw/)。
(2)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犯罪預防)(http://www.cib.gov.tw/Home/Default)。
(3)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官網(http://www.mohw.gov.tw/cht/dops/)。
(五)投稿辦法:依報名表內容。
(六)獎勵辦法:
每組前三名各一名,佳作各七名。
第一名:每名奬金六千元,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第二名:每名奬金四千元,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第三名:每名奬金三千元,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佳 作:每名奬金一千元,獎狀一紙。
(七)參賽注意事項:
1.作品內容不得出現有關作者個人之相關訊息或提示。
2.參賽作品評定後,除由廠商以書面通知得獎者外,評審會議後並將得獎名單刊登於法務部「MORE法狀元」兒童及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網。
3.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原則不予退還,但未經錄取作品,因特殊事由欲取回者,應於投稿時附上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地址、收件人姓名等資料,由廠商於得獎名單公布後寄回參賽者。
4.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法務部所有,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不另行通知及致酬之情況下,有重製、廣告宣傳、網路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之權利。
5.每人參賽作品以一幅為限,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且一稿不得二投或大圖輸出列印再著色,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如經檢舉抄襲並查證屬實者,喪失參賽資格,並須返還得獎獎金、獎盃(狀)。
6.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7.參加活動者所填寫的通訊聯絡方式(如E-mail、地址、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8.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