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鑒於他縣市近期發生多起學生於校外戲水發生溺水意外事件及因應清明連續假期將屆,務請各校於連假前加強學生及家長水域安全與救溺之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防範學生溺水事件發生,請於連續假期前夕利用集會、班會及家長聯繫等方式提醒學生注意水域安全,並配合辦理以下水域安全宣導措施: |
(一)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各校應定期辦理水上活動安全教育宣導,指導學生預防戲水意外事件之發生。 |
(二) | 請將每年5月列為水域安全宣導月,並結合民間水上救生團體、消防隊與海岸巡防署,協助教學、宣導。 |
(三) | 請各班級導師利用班級LINE群組,轉知假期戲水安全相關訊息,提醒同學前往從事水域活動時,一定要選擇安全地點,不要靠近危險區域,且學生應有家長陪同,避免單獨出遊,以防範溺水事件發生。 |
(四) | 請將水域安全宣導及自救救生、游泳等概念納入學校年度行事曆及課程計畫中,並輔導各類科課程教師將旨揭概念融入其適宜課程中,以深化學生自救防溺知能。 |
(五) | 有關水域安全宣導資料,可至教育部體育署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http://www.sports.url.tw)下載使用。 |
二、 | 在面對即將到來的假期,請各校務必提醒學生假期出遊安全,多一分準備,少一分危險,一起為孩子的安全把關,守護學生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