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0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26017號函辦理。 |
二、 | 為加強學生拒絕所有菸品(含電子煙),增進各級學校師生健康,請貴校公開運用「我拒菸、我驕傲」系列文宣(續由董事基金會寄發至各校,配送數量及使用說明詳如附件)並持續推廣。 |
三、 | 請鼓勵學校師生參與「我拒菸、我驕傲」臉書換頭貼活動,活動辦法詳如「拒菸Jolin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smokefreesuper/),合力建構「新世代拒絕新癮害」的校園拒菸氛圍。 |
四、 | 本案活動詳情,請洽董事基金會聯絡人:林芝芑小姐,電話:(02)2776-6133轉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