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記功以下獎勵令電子化措施相關Q&A
108.7
Q.0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記功以下獎勵令電子化目的為何?
A:現行獎懲令採紙本送交當事人簽收之方式,耗費行政成本且不符
國家環保政策,爰規劃推動記功以下獎勵令電子化措施,結合資
訊技術、落實政府無紙化節能減碳政策、達成人事作業流程簡化
及電子化政府之目標,並奠定公務電子履歷之基礎,提供公務人
員於任何時間、地點經由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公務人員人事
服務網(以下簡稱eCPA),透過該網站之應用系統「B5:公務人
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取得並利用個人記功以下獎勵令。
Q.02.適用機關及範圍為何?
A:
1. 本項措施是透過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WebHR)獎
懲作業子系統,將經機關核定後之獎懲資料傳送至公務人員個
人資料校對網站,考量各機關使用WebHR 之情形及人員資料
建置範圍不一致,爰以公務人員為主要推動範圍。
2. 惟如符合「公務人力資料庫存有個人資料」(註:技工、工友、
駕駛、駐衛警及臨時人員於公務人力資料庫即無資料)及「機
關使用WebHR 核定獎懲案件」(註:多數主計及政風一條鞭未
使用WebHR)等2 要件,記功以下獎勵案件,一經機關於系統
核定後,將自動執行後續電子化流程(寄發電子郵件通知、於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產製電子化獎勵令),各機關如擬將
約聘僱或其他類別人員納入規劃並使用相關系統(須符合前開2
要件),相關事項由各機關依權責自行辦理。
3. 另因內政部警政署規劃將警察人員之獎懲電子化系統建置於該
署人事系統內,爰本案排除警察人員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