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縣108年國民中小學游泳師資培訓暨丙(C)級、乙(B)級游泳教練講習暨守望員培訓實施辦法乙份,請貴校指派教師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5月2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80015090號函辦理。 |
二、 | 為因應十二年國教實施要點,水域休閒運動得視學校鄰近環境資源情形彈性選擇實施;設有游泳池學校,應教授游泳課程,未設有游泳池學校,宜安排游泳校外教學,游泳教學之實施在國小教育階段中亦得同時調整其學習階段。 |
三、 | 為提供彰化地區各級學校學生游泳教學師資在職進修之機會,擴大水域運動參與人口,本府辦理旨揭師資培訓課程,以培育學校辦理游泳教學之協同教學師資;另為提升學校游泳教學安全,培訓教師、志工等擔任守望員,協助救生員維護游泳教學安全之能力,並培養教師游泳能力,提升水中安全認知及自救能力。 |
四、 | 參與對象: |
(一) | 108年有申請游泳教學經費且班級數13班以上之學校,務必派員參加。 |
(二) | 有興趣之教師及社會人士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
五、 | 報名資格: |
(一) | 參加丙(C)級、乙(B)級游泳教練檢測者。 |
(二) | 無需參加丙(C)級、乙(B)級游泳教練檢測者。 |
六、 | 講習日期:108年8月3、4日(六、日)、8月10、11日(六、日)共4天。 |
七、 | 講習地點:本縣溪湖鎮媽厝國小(溪湖鎮媽厝里湳底路67號)。 |
八、 | 報名員額: |
(一) | 50人為原則,人數如超過50人(備取20人需自費3,000元),擇優錄取。 |
(二) | 無需參加丙(C)級、乙(B)級游泳教練檢測者免繳報名費。 |
九、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年7月5日(星期五)止。 |
十、 | 本府同意核予全程參與之教職員工研習時數30小時。 |
十一、 |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媽厝國小教導處黃組長或章先生(04-8853225#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