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1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132093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辦理校外教學及旅遊相關活動時務必遵守旅行業及交通運輸相關規定,以維護學生校外教學活動及旅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