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因應清明連續假期間將屆及學生參與水域活動頻率漸增,務請學校於連假前加強水域安全與救溺之宣導,提醒學生假日出遊安全,並請將水域安全宣導與游泳及自救救生能力等概念納入學校行事曆及相關課程計畫,強化學生水域安全知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統計,107年學生溺水事件,共計有17位學生發生溺水死亡,詳細統計請見附件一。 |
二、 | 請學校配合辦理以下水域安全宣導措施: |
(一)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各校應定期辦理水上活動安全教育宣導,指導學生預防戲水意外事件之發生。 |
(二) | 請將每年5月列為水域安全宣導月,並結合民間水上救生團體、消防隊與海岸巡防署,協助教學、宣導。 |
(三) | 請於連續假期前夕利用集會及班會等機會提醒學生注意水域安全,或請各班級導師利用班級LINE群組,轉知假期戲水安全相關訊息,並建議教導學生「水中自救四招」、「救溺五步」與「防溺十招」等觀念,確實將水域安全資訊傳達給學生。 |
(四) | 請多加利用學校網站、LED電子字幕機、聯絡簿或家長回條等管道,提醒家長重視水域安全觀念,應選擇合格場所(例如合法經營之游泳池)或完善安全設施及配置救生員之海水浴場,並請呼籲學生勿於課後或假日獨自前往池塘、河邊及海邊逗留戲水,並務必告知家長去處,以防範溺水事件發生。 |
(五) | 請將水域安全宣導及自救救生、游泳等概念納入學校年度行事曆及課程計畫中,並輔導各類科課程教師將旨揭概念融入其適宜課程中,以深化學生自救防溺知能。 |
(六) | 有關水域安全宣導資料,可至教育部體育署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http://www.sports.url.tw)或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水上活動安全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56下載使用。 |
三、 | 再次呼籲請各校重視水域安全宣導,切勿輕忽任何有可能發生的危險,結合任何可運用之資源,守護學生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