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3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20123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為照顧國民健康,就病毒性B、C型肝炎製作電子衛教宣導資料,請逕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rwd)/衛生教育/疾病類宣導品/各分類疾病/性接觸或血液傳染/急性病毒性B型肝炎及C型肝炎項下參閱;並請協助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如經發現肝功能異常者,請依醫師建議,接受進一步檢驗、追蹤及治療。